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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产证作抵押应该怎么办?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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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房产证做抵押有法律效力吗
借款的人为了取得别人的信任,能够顺利获得他人的借款,往往会提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并将房产证交给出借人。这样从表面上看,似乎出借人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收回借款应该没有问题。
但实际上,以房产证作抵押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出借人的借款同样不能得到任何保障。我国法律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双方必须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拿到他项权(抵押)证或者管理部门在房产证上盖章确认,并注明担保的数额、抵押的期限后该抵押始产生法律效力。
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出借人就可申请法院以抵押的房产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偿还借款。如果双方只是达成口头一致,或者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并没有办理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是无效的,出借人并不能通过抵押的房产优先收回借款。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出借人所持有的房产证也不能起到约束借款人偿还借款的作用。
二、以房产证作抵押应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房地产作为借款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也就是说在我国不动产抵押是采用登记公示制度的,未经登记的房产抵押无效,不产生法定的约束力,对抵押权人的权利也起不到任何的保障作用。打个比方说,如果你的朋友在以后的经营中出现严重亏损,或者再次需要大笔周转资金或者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出现信用危机时,他完全有可能向房产管理局申请房产证挂失,然后在通过登报挂失等相关手续后,重新补办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继而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并办理所有的交易过户手续。到了那时候,你手里的房产证也就成了废纸一张,所谓的房产证抵押将成为一句空话。
为使房产抵押真正落到实处,建议提供借款前先跟你朋友签订一份书面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对借款金额、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标准、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记的办理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并在后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样才能使你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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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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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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