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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承包出去的土地不能随意收回。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解除承包合同。若出现法定特殊情形,如承包方严重违反承包合同约定等,发包方需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例如,承包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发包方可以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若发包方随意收回承包地,承包方有权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发包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给予相应赔偿。总之,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不能随意收回承包出去的土地。 若村里以公共利益为由收回,应符合法定程序,如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收回行为违法。 你可先与村里协商,要求其说明收回依据及程序。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反映,请求介入调查处理。还可考虑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主张恢复承包关系或要求合理补偿。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承包合同、村里收回的通知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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