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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减名字怎么办理?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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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双方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已公证)以及房产证,契税证;

2、到本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

3、只需要缴纳工本手续费,不需要其他费用。注意:过户前提是该房产所有按揭贷款已经还清,并且没有抵押存在。

需要你两人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可能会要求你们去把离异协议做个公证)。房产证,契税证。一起去该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由于是离异家庭析产,不产生那个任何税费,只有几百元工本手续费。过户前提;该房产贷款还清,无抵押!追问过户前提:该房产贷款还清,无抵押!现在有公积金贷款的,是一个人的贷款。

如果过户到这个人的名下也不行的吗追答住房有贷款没有还清,那么~产权是抵押在银行,你们是无权办理和房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手续。除非银行授权你们,你这个事情,需要去贷款的银行咨询办理,

一、离婚减名字的操作步骤:

1、离婚双方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已公证)以及房产证,契税证;

2、到本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

3、只需要缴纳工本手续费,不需要其他费用。注意:过户前提是该房产所有按揭贷款已经还清,并且没有抵押存在

二、房产证没有下来是不能减名字的,需要按揭贷款还清才行。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三、产权属于登记一方所有的情况

1、婚姻登记之前一方已经取得全部产权或者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如果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状态上的变化,即由财产权转化为物权,因此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其后产生的增值也属于该财产的自然增值,而且该房产及其自然增值并不因婚姻关系的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的遗嘱或者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只给一方所有的就只能是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就不会在夫妻之间分配了。

3 、婚后改动房屋形态的房产。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如果没有变更产权,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但是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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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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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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