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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赠与房产加名,一般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遵循以下规则: 协议优先:双方可协商确定房产分割方式,达成一致后按协议执行。 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多因素。如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对房产贡献等。若一方购房贡献大,如支付首付、承担较多房贷,可能适当多分;结婚时间短且对方对房产贡献极小,也会适当照顾贡献方。若一方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无过错方可请求适当多分。 在离婚分割中,若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要考虑赠与是否完成过户登记、赠与有无附条件等因素。比如,未过户且无公证的赠与,赠与人可撤销。 在其他情形,如普通赠与合同,虽同样会关注赠与是否完成交付或登记、有无可撤销情形,但目的和主体与离婚分割不同。商业赠与、朋友间赠与等,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一般规定处理,而不是离婚分割的特殊规则。所以,赠与房产离婚分割规定不能直接套用于其他情形。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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