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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做什么的?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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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社会福利类.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委托性的特约服务,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1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2、第3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特约服务实际上是专项服务的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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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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