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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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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取物业费的项目: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二、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
  1、一级: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0.50一0.80元;
  2、二级: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0.40一0.60元;
  3、三级: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0.25一0.35元;
  4、四级,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0.15一0.25元。
  5、装有电梯的住宅,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乘梯手续,常住人员每人每月5元,临时乘客单程每人每次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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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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