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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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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不同使用方式,对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有重大影响,所以法律规定,承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用改为商用等,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将出租房屋收回。


  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履行合同,搬离房屋或者续租房屋,造成损害的要进行赔偿。

  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依法进行登记后,承租人即享有以下一些权利:

  1.请求出租人交付租赁房屋并使租赁房屋保持合同约定使用的状态。

  2.对租赁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3.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即承租人仍享有该房屋的租赁权。

  4.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5.许可转租权。承租人在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可以转租。

  6.同住家庭成员的续租权。如在承租人死亡后,有关政策及司法实践一般均承认与承租人生前同住的家庭成员享有继续租住的权利。

  7.承租人对第三人的独立抗辩权。在审判实践中,当承租人依法行使占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及派生权利如通风、采光、排水等相邻权,受到来自出租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侵害时,承租人有权以停止侵害、排除障碍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甚至对单位自管公房分配后引起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文件亦认为,职工根据单位分房决定,与公房出租人建立房屋租赁关系后,第三人抢占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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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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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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