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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内解约须知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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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房东卖房子怎么办
  在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如果房东决定出售房屋,对租赁关系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这意味着原租约将继续有效,租客可以继续履行合同至租期届满。

  1.房东在出售房屋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并确保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如果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行为,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二、租赁期内解约须知
  如果租客在租赁期内需要解除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实际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3.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此外,如果承租人需要转租房屋,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可以选择支付违约金后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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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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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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