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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人不签合同要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可书面催告中标人在合理期限内签订合同,若中标人仍拒绝,招标人可向其主张赔偿因准备后续工作产生的费用等实际损失。若协商赔偿不成,招标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因中标人未签约造成损失的证明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约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中标人不签合同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中标人不签合同,将承担一系列法律后果。首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次,可能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如因中标人不签合同致招标人重新招标,其费用超出原中标项目金额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此外,还可能影响其未来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信誉,限制其市场竞争机会。总之,中标人应严格履行中标后的签约义务,否则将承受相应法律责任。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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