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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归谁 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在一般情况下仍归其本人,但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若在新居住地取得新承包地,原居住地发包方可收回其承包地;若未取得,原承包地不得收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同样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是为了保障出嫁女的合法土地权益,避免其因婚姻状况变化而失去土地承包的权利。而当出嫁女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新承包地时,原居住地发包方收回其承包地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权的归属涉及多方利益,情况较为复杂。若你对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相关问题还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二、出嫁女土地征收补偿款归谁 出嫁女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属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出嫁后户口未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其原有的土地承包权益应受保护,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归其所有。 若出嫁后户口已迁出,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那么原村集体的土地征收补偿款通常不再归属她。 若出嫁后户口虽迁出,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且发包方也未收回其原承包地,在此种情形下,她仍有权获得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关键在于其是否丧失了原村集体的土地承包权益,这是判断补偿款归属的重要依据。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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