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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迁出家里拆迁还能分房吗 户口迁出家里拆迁,还可能分房,具体规定如下: 1.如果户口已经转出,且拆迁政策是按照户口进行安置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不能分得拆迁安置房的。因为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往往以当地户口为准,户口迁出意味着失去了这一资格。 2.若户口迁出是因为上学等临时原因,且现在户口还挂在学校的集体户口上,则可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在户口迁回后,是有可能分得拆迁安置费用的,需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来确定。 3.如果户口迁出后不愿意迁回或已经转出集体户口落在其他地址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也是不能分得拆迁安置房的。 因为此时已经失去了与拆迁地区域内的户口关联,无法享受相关的拆迁安置政策。 二、房屋征拆的具体流程 房屋征拆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1.拆迁单位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这是进行拆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这一步骤是为了让被拆迁人及时了解拆迁信息,做好相应的准备。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被拆迁人了解拆迁政策、安置方案等相关信息。 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需要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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