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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的材料有哪些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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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要交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契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交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契税。

  1.印花税的税率为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2.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5.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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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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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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