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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租房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限制,一般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确定。 若发生违约,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一般会认定为“过分高于”。例如,因违约造成1万元损失,违约金通常不超1.3万元。所以,只要违约金不过分高于或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约定即合法。 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通常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所以,当租房违约金过高时,承租人可与出租人协商调低;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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