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律师 - 武汉房地产律师 - 武汉拆迁律师 - 武汉律师咨询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当前位置:武汉房产律师 > 建筑工程 > 正文   法律咨询热线:132-0716-1718
发包人承担过错责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7-01
分享到:

一、发包人要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发包人在以下情形需承担过错责任:一是提供的设计有缺陷,因设计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等损失,发包人应担责。二是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发包人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三是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若该分包人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等后果,发包人要承担过错责任。四是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包人承担过错责任的认定标准是啥

发包人承担过错责任的认定标准主要如下:

其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有过错。

其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引发质量问题,发包人需担责。

其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存在过错。

其四,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致使工程延误或质量受影响,发包人有过错。

其五,干预承包人正常施工,如不合理指令变更施工方案等,导致工程出现问题,发包人需承担过错责任。在具体案件中,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上述标准综合判断发包人是否存在过错及应承担的责任。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首席律师
    • 武汉房产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 机:13207161718
      QQ:145012398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律师简介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武汉知名房地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联系方式:13207161718 传真:027-87896508 邮箱:easysha@gmail.com
    keywords:武汉房产律师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关闭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